4 、组织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政治文明建设。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依法保障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为妇女在政治领域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县(区)党委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的长远规划和年度目标,严格按规定选拔配备好女干部,使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达到《淮安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淮安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的要求。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对发展潜力大的女干部要放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在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公推直选领导干部时,要根据实际需要,拿出一定比例或职位公开定向选拔女干部。加大对党政正职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女领导干部;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欢的女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其中县处级正职女千部不低于同职干部的10%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5%。加强女干部后备队伍建设,采取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办法,加快女干部成长。注意挑选优秀女大学生到基层艰苦环境中锻炼。新增加公务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30%。要把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加大妇联干部使用和交流力度,市、县(区)妇联主席任期不超过两届。加强发展女党员工作,特别是要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高校大学生中发展女党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支持她们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科级女干部退居二线年龄和男性相同。组织动员妇女群众踊跃参与村民自治和企业民主管理,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5 、组织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适合妇女特点和需求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妇女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继续深化巾帼示范岗创建和巾帼志愿者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互助,促进社会文明。继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小公民道德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廉洁进家庭、关爱女孩等活动,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活动。要在全社会倡导先进性别文化、树立先进性别观念,帮助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为两性平等和谐发展打牢思想基础。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在推动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重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区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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