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淮发(2006)40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大中专院校,市各重点企业: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转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淮安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是落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法制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目标考核体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推进法治淮安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06年7月26日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全面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法治淮安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建设法治淮安建设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市“总量翻一番,财政争双百,建成特大市,实干奔小康”的总目标,服务于淮安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保障和推进作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坚持求实创新、注重实效。积极研究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组织机制,创新方法手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