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成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
金湖县:
1、完成市下达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完善并实施全县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和生态村建设计划,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生态村2个。建成市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生态村2个。积极开展白马湖、荷花荡景区建设。
2、贯彻实施省、市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六月底前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依法督促全县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金莲纸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完成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大气自动站的建设,并进行调试。
4、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工业污水处理达标率达95%。实施南水北调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5、完善并实施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在国家生态示范区内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墓地建设。有机食品基地面积不少于耕地面积的2.5%。
6、建成县级绿色社区1个。在工业企业中推行环境行为信息公示制度。开展乡镇政府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和工业企业污染报告会制度试点工作。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试点和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六清六建”工作。按市政府统一方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
1、力争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省前列”。
2、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0%。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
4、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无劣五类水体。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
6、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7、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大于95%。
8、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大于7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大于90%。
1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60%。
11、加强和各责任部门的协调,加大和省及国家环保部门的沟通,推进创模和生态市建设工作进程。
市建设局:
1、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70%。
2、建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并投入运行。
3、城市气化率大于90%。
4、加强房屋拆除、建筑施工、道路管线施工过程的管理,实施标准化施工,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粉尘排放。
5、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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