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度淮安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6]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推进生态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度淮安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三月八日
2006年度淮安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
一、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共同目标
1、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
2、人均GDP达10000元。
3、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人口出生率达到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5、单位GDP的能耗及水耗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6、巩固和完善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以上,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0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在70分贝以下。
7、落实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
8、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80%。
9、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
10、工业废水达标率>95%。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建立一厂一档,对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完成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发放工作。
11、建成区API<100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0%以上,二氧化硫年均值不超过0.06毫克/立方米(标)、二氧化氮不超过0.08毫克/立方米(标)、总悬浮颗粒物不超过0.20毫克/立方米(标)。
1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地下水质量保持良好,地表水水质力争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13、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高。无危险废物排放。
二、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分解目标
清浦区:
1、建设青燕生态养殖科技园。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
3、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积极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建成1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市级生态村。建成市级、区级绿色社区各1个。
4、贯彻实施省、市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督促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六清六建”、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5、巩固“两个小区”建设成果,力争淘汰供热管网范围内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整治违法排污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95%,印染、化工企业污水排放执行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