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10月。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农委要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抓实抓好。要站在服务“三农”、发展现代农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纳入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工作中不作为、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发改委、公安、工商、质监、安监、供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配合,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和部署农资打假有关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健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的工作合力。
(三)完善机制,有效运作。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农资打假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工作。补充和完善农业法律体系,使农资打假工作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支持。二是加强农业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制度、监管记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体系,使农资打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作风硬的农业执法队伍,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成为农资打假工作的中坚力量。四是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不断总结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实践中的好做法,督促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在乡村建立农资连锁店、放心农家店,农资农技“双连锁”,逐步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放心农资经营网络。
(四)建立制度,保证实效。要切实抓好农资打假情况综合和汇总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制度,对各自检查出的结果要相互通报,以便及时掌握市场的动态。各有关部门要将农资打假情况统计和工作总结于6月末10月末分两次报市农委法规科。
四、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