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3-8月。
  (三)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工商、物价、质监部门要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经营。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农资产品做到进出有台帐,产品流向清楚,价格合理,明码标价,实现可追溯管理。要积极推行产品质量信誉卡、经营承诺和“三包”服务等制度,制定经营守则。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制定科学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根据经营行为、资格审查情况、商业信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状况、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对所辖地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对遵纪守法、信用优良的企业要给予表彰、鼓励和政策扶持,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推介出质量、信誉可靠的农资企业和产品名单。对发生经营过失、存在信用缺陷的不良企业要给予警示、教育和指导,对多次发生违法记录或故意违法、情节恶劣者要重点监控。同时要积极培育和扶持农资行业协会或自律性组织,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责任单位: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物价局。
  时间:3月-8月。
  (四)加强宣传培训,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继续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项工作,从完善农资营销机制入手,大力发展农资和农村物流,通过引导农资连锁经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技物结合”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对接等方式,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知名农资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等组织创新农资供应模式,发展农资直供、连锁配送、连锁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把优质放心农资直接送到乡村。在村屯设立经营网点,开设放心农家店,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渠道,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通过媒体宣传产品推介、集中展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能够买到放心的优质农资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委、工商局。
  时间:3月-8月。
  (五)开展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据农时季节,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重点农资打假的工作力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县、乡、村农资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违法案件涉及金额5万元以上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1.种子监管。以玉米、水稻、大豆种子为重点,加大质量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定品种、弄虚作假、骗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乱委托乱设分支机构、专门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拆包销售、生产经营档案和种子标签不规范及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