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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厨房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瓷砖到顶,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
  (四)流程布局合理,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加工存放无交叉污染,分别设立肉类、菜类洗涤池;
  (五)必须有充足的上水和通畅的下水设施,餐厅应设有流水洗手设施;
  (六)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有良好的排烟、排气、通风设备,有密闭或带盖的存放废弃物的容器,采光照明良好;
  (七)要有足够数量的餐具(饭口高峰时就餐人数的2-3倍),有餐具洗消设备(三联池、消毒桶或消毒柜),要有封闭式餐具保洁柜,要有冷冻、冷藏设备(冰柜、冰箱)等;
  (八)使用隔墙烧火炉灶或油气炉安装排烟排气罩。

  二、日常卫生管理标准
  (一)要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生熟食品用具、容器要分开存放和使用,且有明显的标志,冰箱(柜)内的食物要生熟分开存放;
  (三)餐具用具必须在顾客用餐前洗净、消毒,要做到一客一消毒,要有消毒记录,要有专(兼职)的消毒人员,餐具保洁要有明显标志;
  (四)厨房内不得有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的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且要保持厨房的清洁;
  (五)存放垃圾及废弃物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封闭或加盖使用;
  (六)从业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
  (七)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八)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九)需要熟制的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原料分开存放。

  附件4:

  第一条 为了开展学生小饭桌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学生食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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