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厨房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瓷砖到顶,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
(四)流程布局合理,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加工存放无交叉污染,分别设立肉类、菜类洗涤池;
(五)必须有充足的上水和通畅的下水设施,餐厅应设有流水洗手设施;
(六)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有良好的排烟、排气、通风设备,有密闭或带盖的存放废弃物的容器,采光照明良好;
(七)要有足够数量的餐具(饭口高峰时就餐人数的2-3倍),有餐具洗消设备(三联池、消毒桶或消毒柜),要有封闭式餐具保洁柜,要有冷冻、冷藏设备(冰柜、冰箱)等;
(八)使用隔墙烧火炉灶或油气炉安装排烟排气罩。
二、日常卫生管理标准
(一)要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生熟食品用具、容器要分开存放和使用,且有明显的标志,冰箱(柜)内的食物要生熟分开存放;
(三)餐具用具必须在顾客用餐前洗净、消毒,要做到一客一消毒,要有消毒记录,要有专(兼职)的消毒人员,餐具保洁要有明显标志;
(四)厨房内不得有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的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且要保持厨房的清洁;
(五)存放垃圾及废弃物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封闭或加盖使用;
(六)从业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
(七)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八)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九)需要熟制的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原料分开存放。
附件4:
第一条 为了开展学生小饭桌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学生食宿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