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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整治情况、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附件:1、通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大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评先标准
  3、中小型饭店(50平方米以下)卫生评先标准
  4、通辽市学生小饭桌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1:
通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道尔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力军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赵玉儒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凌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长福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刘亚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 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梁铁宝  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崇军  市建设局副局长
      于 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任 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蒋志强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郑国庆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英华  科尔沁区政府副区长
      宫大勇  霍林郭勒市政府副市长
      马砚春  扎鲁特旗政府副旗长
      佟新民  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伟琴  开鲁县政府副县长
      吕永成  科左后旗政府副旗长
      吕占芳  奈曼旗政府副旗长
      薛 静  科左中旗政府副旗长
      孟庄子  库伦旗政府副旗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赵玉儒(兼),副主任:周静寰、李绍山、李华玲,成员:王强、朱坤。

  附件2:
大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评先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有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体检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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