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武警支队在必要时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3.4 地方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县(区)、乡(镇)级政府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参照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要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将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4.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4.2 预防预警行动

  4.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区)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4.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县(区)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县级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4.2.3 “防灾明白卡”发放

  县(区)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基层组织负责人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群众手中。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