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政办字[2007]18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1月份以来,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截至2月5日,全国共发生185起亡人火灾,造成261人死亡。其中,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的重特大火灾11起,死亡63人。1月7日,四川省盐亭县毛公乡一村民住宅因用火不慎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月7日,呼和浩特市一热电厂在建烟囱的脚手架因保温用火不慎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1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罗汉寺街一商铺因未关闭电取暖器电源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月18日,湖南省隆回县桃洪镇一住宅楼(共5层,1层为商铺,2至5层为住宅)因使用蜡烛照明不慎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月18日,贵州省纳雍县雍熙镇一村民住宅因小孩玩火发生火灾,造成3名儿童死亡。1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一个体制衣作坊(共6层,1层为门市,2层为制衣作坊,3至6层为员工宿舍)因被人放火发生火灾,造成7名女工死亡。1月21日,河北省南和县史召乡一村民住宅因电气线路故障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月24日,吉林省柳河县安口镇一玉米秸堆垛因小孩玩火发生火灾,造成3名儿童死亡。1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一无照经营的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作坊(共4层,1层、2层为作坊,3层住人,4层空置)因照明线路短路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2月4日,浙江台州黄岩区东城街道绿汀路二二四号发生特大火灾,死亡15人,伤6人。
1月份,我市共发生火灾39起,无死人伤人,直接财产损失4599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100% ,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00% 。针对当前亡人火灾事故多发的情况,各地政府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为切实做好我市当前的消防工作,认真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几起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当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稳定火灾形势、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把“三合一”建筑等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为一体的违章混合建筑作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重点,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与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进行一次突击检查,依法督促单位和业户整改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同时,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着力解决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堵、建筑消防设施损坏、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等问题,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当前各项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今后一个时期的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