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字[2007]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通辽市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2006年12月26日)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字[2006]32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通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完善金融体系的迫切需要;是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
二、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业改革发展全局,以人为本,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以促进通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为中心,努力提高保险的行业覆盖率、社会覆盖率,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做大做强通辽保险业。坚持市场取向、创新发展原则;坚持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原则;坚持调整结构、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
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主体继续增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显增强,保险产品种类齐全,销售渠道和服务方式丰富多样,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更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保险文化基本形成,公众保险意识明显增强。
三、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