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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全市保安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洛阳市公安局
关于加快全市保安事业发展的意见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安全防范需求,规范全市保安管理工作,促进保安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保安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  保安服务业的性质、地位、作用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型而诞生和发展的保安服务业,是为社会提供安全防范服务产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特殊性行业。它既不同于担负公共安全保卫职能的公安机关,也不同于群众性的治安联防组织。它既具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组织的传统功能,又具有其它服务行业有偿服务的共性。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第三产业有机组成部分的保安服务业,是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朝阳产业。保安服务业吸纳大量社会劳动力,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一种新兴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的有效形式,是缓解警力不足的有效渠道,是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社会事业。保安队伍是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保安队伍在维护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抢险救灾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当前,我市保安服务业已步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有着十分巨大的保安服务需求,蕴藏着丰富的市场资源,具备了实现跨跃式发展的客观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安服务业真正作为一项社会事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保安服务业实现跨跃式发展。

  二、  加快发展保安事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坚持改革、规范与发展并举,采取依靠政府抓引导、依靠部门定政策、依靠市场配资源、依靠管理强素质、依靠责任促落实等项措施,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公安监管、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政企分开、全市一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保安市场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保安服务业管理体制、机制,使全市保安队伍由万人左右发展到2.5万人;保安技防覆盖面达到80%,金融等押运市场占有率达到100%。全市保安从业人员岗前和在岗培训率、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与公安机关违法犯罪信息系统比对率达到100%。造就一支社会需要、人民群众放心、客户依赖的职业化保安队伍,实现保安服务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和保安队伍规范化,实现保安服务业全省一流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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