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出售基础母畜的通知
(通政办字[2007]17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养殖业发展较快,2007年6月末,牲畜存栏创了新高,达到1419.5万头只。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很重要的因素是我市牲畜中基础母畜的稳定增长和品质的快速提高。但目前发现部分地区农牧民因今年旱灾严重、饲草料缺乏,开始出售母畜,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大饲草料调运力度,引导农牧民不出售基础母畜,特别是良种能繁母畜,确保大旱之年基础母畜存量。
母畜资源是养殖业的“家底”,是可持续发展重要的战略性基础资源。母畜资源的多少,特别是能繁殖母畜的多少,是衡量畜牧业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母畜存量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和禁止基础母畜外流。当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地要严格控制出售母畜。鉴于今年由于饲草料短缺牲畜安全过冬压力大的实际,鼓励农牧民出卖公畜和老弱病残母畜,确保良种能繁母畜饲养头数。要求各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站和村委会,对出售能繁殖优质母畜养畜户不予开具检疫证明和饲养证。
二、在畜群结构优化上,要根据不同畜群的繁育特性,通过加快出栏、适当购进等方式,合理调整畜群内部基础母畜、后备母畜比例,形成总增高、周转快、可持续发展的畜群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