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的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6]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机局《关于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现转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的意见
(市农机局 2006年5月)
为全面提高我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十一五”水稻种植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具体目标为:到“十一五”末,全市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160万亩,机械化种植水平达40%以上,其中,机插面积120万亩、机播面积40万亩;新增插秧机5000台以上,每年新增1000台以上,插秧机保有量达7000台。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2006年全市机插面积47万亩,机械化栽插播种水平达19%,插秧机保有量达2800台以上。2007年机插面积65万亩,机械化栽插播种水平达24% ,插秧机保有量达3800台以上。2008年机插面积83万亩,机械化栽插播种水平达29% ,插秧机保有量达4800台以上。2009年机插面积108万亩,机械化栽插播种水平达34 % ,擂秧机保有量达5800台以上。2010年机插面积120万亩,机械化栽插播种水平达40%,插秧机保有量达7000 台以上。新增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产业化基地项目县(区)4个,力争每个县(区)建立一个由龙头企业带动的具有万亩规模、年加工能力在1000万吨以上的优质水稻“两化基地”。
二、落实补贴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继续实施补贴政策。市、县(区)要积极落实水稻种植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政策。“十一五”期间,市、县(区)财政每年对农户当年新购置插秧机具给予适当补贴。通过扶持政策的引导,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二是制定奖励政策。对农机大户、种田大户以及推广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扶持和表彰。三是对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推广、培训和业务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