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市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淮政办发[2006]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为提升我市市容环境整体卫生水平,如期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食品店、小食品厂、小理发店、小浴室、小旅社等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单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卫生状况直接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住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狠抓硬件设施达标建设和长效卫生管理机制,深入扎实地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各项制度,强力推进“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格准入制度
对于市区年审、新办的“五小行业”经营户,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要求和“总量控制、适度发展、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对沿街“五小”店面用房的规划管理并进行跟踪监督。承担许可职能的相关部门,在许可审查中,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做好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发放相关证照。市软建办、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对卫生、工商、环保、城管等部门“五小行业”许可审查工作进行督查。“五小行业”经营者在提出卫生许可申请时,要向卫生部门提供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是违章建筑的,卫生部门不予受理,并转交各区政府处理。在居民楼内开办餐饮、洗浴等可能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五小行业”经营项目,首先向环保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书,凭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认可文书,向卫生部门提出卫生许可申请,凭卫生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