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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洛政办〔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洛阳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努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工作,根据《洛阳市200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市政府决定对涧西区政府等6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单位、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公安分局等8个先进公安分局、偃师市公安局邙岭派出所等21个先进公安派出所(刑警中队)、洛阳市东山宾馆等25个消防重点管理先进单位、洛阳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涧西分公司等10个保巡消工作先进单位、樊庆等10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全市消防战线的同志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洛阳、创建平安洛阳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单位(6个)

  涧西区政府    洛龙区政府     老城区政府

  西工区政府    瀍河区政府     嵩县政府

  二、先进公安(分)局、派出所(30个)

  (一)先进公安分局(8个)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公安分局

  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公安分局

  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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