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2008]1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着力实施生态立省和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切实增强速度质量效益、投资消费出口、人口资源环境、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性,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发展成果惠及于民,确保社会和谐进步。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1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进出口总额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略低于去年实际涨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牧业。加大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科技创新与推广,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实施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绿色产品品牌。农区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加快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制种业规模。牧区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省农牧厅负责)
(二)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推动乳业、牛羊肉和马铃薯等产业加快发展。集中支持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创出一批特色农畜产品品牌。支持发展各类经济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完善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加大特色农畜产品推介力度,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促进农牧民增收。 (省农牧厅、省经委、省工商局、省供销联社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