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淮安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切实加大公众监督力度。一是要加大环保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部分工业园区集中违法排污问题,不断形成宣传高潮,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于社会关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要做到“三个公布”: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停产整治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三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五)加强工作调度和报告工作。一是要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县(区)每周要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周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并按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要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报送。二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7月20日前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联系人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环保总局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www.12369.gov.cn)报送专项行动各类信息。

  附件:1、淮安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送专用登录账号。(略)

  附件1:
淮安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陆长苏 副市长

  副组长:单国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汝华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沙 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苏君 市经贸委副主任

      李达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国瑞 市司法局副局长

      金 虹 市环保局副局长

      钱增才 淮安工商局副局长

      张 宣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颜永平 市环境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金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颜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