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管理,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修订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法,建立项目审批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许可和审批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时限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继续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等规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积极创新运行机制,加强对保留审批项目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企业和基层。积极创造条件,在项目建设、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
(三)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布,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四)依法、科学、民主管理公务员队伍。以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行政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等,依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科学、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督促公务员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五)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按照全员培训、专门培训、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培训。各部门每年要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重点学习《
宪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学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