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行政执法的权限、内容、程序、结果、监督方式等全方位公开,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执法公开的重点内容。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要认真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共享办法,编制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目录。行政机关应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政务公开,推进政府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降低行政成本。2007年前,县(区)政府全部建成政府网站。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听证会制度和重大决策前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
四、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要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实现长效管理。各级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要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以及上级政府提出的改进意见,应当自觉接受、认真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职权法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减少职能交叉和重叠,防止职能空白和漏管失控,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在完成市、县(区)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机构调整力度,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全国有资产监管支付。继续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积极推进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凡适合开放的领域,都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利用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规范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