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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洛政〔2008〕26号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2007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顺利完成了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搬迁、产业化扶贫和科技扶贫等各项工作任务,使全市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全年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栾川县等5个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和汝阳县等3个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嵩县黄庄乡等17个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乡镇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
2007年扶贫开发先进单位名单

  一、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

  栾川县、孟津县、洛龙区、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二、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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