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患者
要采取因症求诊和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的方式,积极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各地要对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家庭成员、学校有关师生、工作单位有关同事等密切接触人员有计划地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对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实施短程督导化疗。统一制订化疗方案,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督导化疗模式。对住院及门诊治疗的涂阳肺结核病患者实施以医务人员督导为主的督导化疗;对个别特殊情况患者,由经过培训的患者家属或其他志愿者担任化疗督导员,负责督导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确保患者全疗程规范用药。努力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以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六)完善结核病报告信息系统
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有专人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统计报表数字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不断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
(七)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各地要应用国家卫生部和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写的结核病防治教材并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开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和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八)加强宣传教育,增进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
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各部门、大众宣传媒体和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府免费检查、免费治疗政策的公益性宣传工作。
四、考核评价
通过自查、抽查和终期考评等办法,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市每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于2008年进行中期考评,于2010年进行终期考评。各地要根据《规划》要求进行自查和逐级考评,并做好年度检查总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lar_20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