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前期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8〕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前期准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六日
深圳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前期准备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顺利开展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关工作,现制定以下前期准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构建和谐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围绕我市即将开展的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以下简称推居工作),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盐田区推居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基础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为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全覆盖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市政府主要责任部门
1.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居办):
(1)做好全市推居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
(2)做好全市推居工作的协调、培训、指导、督促及考核工作;
(3)制定居住证系统后台管理、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工作规则;
(4)出台全市实施居住证工作方案和业务指标任务。
以上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
2.市公安局:
(1)建立和完善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劳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等部门的信息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2)做好居住证申请与受理的组织、协调、培训等准备工作;
(3)做好居住证制证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以及相关配套材料购置等准备工作;
(4)筹备召开全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