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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抓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按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安排日常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各区要有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机构、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服务承诺等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要健全和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政务情况的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发布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的投诉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公开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完善监督措施,定期考评检查。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特邀监督制度,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监察、审计等机关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政务公开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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