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涉及我市的全省城市发展与管理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3.全面加强城市节材。严格实施新建公共建筑节能65%、新建居住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强对省辖市“禁实”工作的指导,确保2007年年底前所有省辖市全面完成“禁实”任务,加快推进县级城市“禁实”工作,2010年前所有县级城市全面实现“禁实”。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消耗、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及新型节能保温墙体材料,争取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4.全面加强城市节能。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体制改革,优化供热资源配置,促进供热采暖节能。积极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以天然气、沼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的城市供气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5.继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抓好城市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交通、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修订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林业园艺局、市房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6.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民主化水平。对现行城市管理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政策性规定,采用政府网站、办事大厅、新闻媒体和听证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征求和听取专家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7.切实加强城市行政执法管理。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理念,严格依法行政,实行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畅通便民服务渠道,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完善执法责任和监督体系,推行执法职能、依据、程序、标准“四公开”,畅通投诉应急渠道,严格施行罚缴分离,规范票据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件、获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开展经常性政风行风教育,加大惩戒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建委、市规划管理局、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8.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步伐。积极推广电子信息技术,采用程序化、标准化等手段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城市管理流程,提高各类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等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完善上下通达的信息传递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地震、燃气、供水、桥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科技局、市信息办、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