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市、县级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建设、改造,推进社区文化服务设施、文化广场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在抓好中国文字博物馆等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加快中小城市、县城和城市社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科技、文化、体育进社区,力争每个社区都能拥有1个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加强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提高城市绿化设计和管理水平,建立并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严肃查处非法侵占、破坏绿地的行为。加强城市湿地保护,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湿地公园,保持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加快城市周边绿地建设,合理布局近郊防护林、风景林、生产林、水源涵养林,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镇生态环境系统。
责任单位:市林业园艺局、市规划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积极推动科技、文化、体育、广电资源共享。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开放,加强城市广电网络的互通互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
28.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力争2010年前全面完成老城区内现有都市村庄的改造任务。研究制定推动“城中村”改造的配套政策,解决都市村庄农民变市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转换、社区管理等体制机制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管理局、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9.大力推进老城区改造。把旧城改造与建设特色街区、发展城市服务业结合起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对古城遗址、历史建筑、名人纪念地等传统特色建筑的保护。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危旧房、旧小区等区域的整治改造力度,在2007、2008年全面完成6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尽快启动省辖市和县城区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管理局、市建委、市文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深入破解城市发展与管理中的体制与机制问题
30.加快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城市建设与经营,吸引更多的国外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凡是可以利用国外资本或社会资本进行建设经营的,国有资本原则上退出,用于其他必须由国有资本参与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允许通过融资机构和资本市场吸引社会资本直接投资。鼓励股份制市政公用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积极创造条件发行城镇市政建设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