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奖。本次展销会设“最受嘉兴市民欢迎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奖和优质农产品奖二个奖项。具体评奖办法另行制定。
五、日程计划
1月11日:新闻发布会;
1月15日-1月17日:布展;
1月18日上午:开幕式;
1月18日-20日:展示、展销;
1月21日撤展。
六、组织领导
建立2008嘉兴市农产品展示展销组织委员会,陈越强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葛永元、市农业经济局局长陆志林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科院、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经济局,市农业经济局副局长李海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展示组、展销组、评奖组、广告组、后勤服务组。
七、各县(市、区)展团主要职责
1.在市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参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职联络员。
2.负责展销区、展示区的设计制作;落实展销企业;负责展销产品的质量审核;负责推荐参加评奖产品。
3.做好宣传工作,协助市组委会做好图片等资料的收集,以及场馆内外的广告宣传。
4.负责各自参展企业的产品运输和仓储管理,以及参展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管理。
5.负责各自展销成果统计上报工作。
6.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大户和相关客商到展销会参观、洽谈。
7.协助市组委会做好开幕式等各项活动,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八、宣传
1.新闻宣传:展销会筹备初期,在《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和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等媒体上开展宣传;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2.宣传资料:制作电视片、会刊等,展会期间每天出一期简报。
3.展会现场:展销期间场馆外以气球、气拱门、广告牌等形式,烘托气氛。
九、考核评比
市组委会设立组织奖,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对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评奖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工作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