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在完成市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继续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规范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管理,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修订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法,建立项目审批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许可和审批工作机制;继续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市行政审批中心要积极创新运行机制,加强对保留审批项目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方便基层。
3.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实行综合财政,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各项附加以及国有资源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4.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出台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共享相关制度,编制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目录,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依据、过程和结果,要依法予以公开,特别是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行政机关应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加快电子政务建设。2007年前县级以上政府全部建成政府网站,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5.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布,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前,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