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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召陵区人民政府的通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召陵区人民政府的通报
(漯政[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召陵区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整治粘土砖瓦窑厂的部署和市政府“大干100天,全部彻底拆除粘土砖瓦窑厂”的要求,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稳妥推进,于5月27日前将辖区内314座粘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为全市率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召陵区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土地复垦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全年复垦窑厂用地4500余亩,新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16家,为保护耕地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召陵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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