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职业培训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

  4.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对进入我市各重点行业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可采取由政府委托培训基地进行定单式定向培训的方式,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使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都能享受到一次政府补贴的培训。对于培训设备、场地师资符合培训条件的企业,受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后,自主开展技术要求高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在本企业就业的,也可享受培训补贴。

  5.面向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和完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孵化、跟踪扶持“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充实我市“创业指导专家工作室”专家队伍,对准备自谋职业,特别是有创业意向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使他们熟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了解开业或创办企业的必备知识和程序,掌握经营管理办法,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指导他们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业方案,充分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的问题,并做好创业的后续服务工作。

  (四)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加强技能人才的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

  1.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推进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工作范围和服务对象向乡镇企业和农村拓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实质性服务。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建立技能人才的科学评估体系,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设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专窗,实行报名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一条龙”服务。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提升技能人才考评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争取提高高等院校毕业生“双证率”。根据国家大力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要求,以建设、商业服务、交通等重点行业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加强技能人才的选拔和激励制度。每年举办一次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组织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职业技能竞赛,使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竞赛,在全社会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促进劳动者学技术的舆论氛围。选择部分生产经营良好、培训制度健全的企业推行首席岗位制度,选出一批“首席班长”、“首席工人”、“首席作业者”、“首席员工”,激励职工钻研技术,潜心发展专业技能,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鼓励企业增加职工教育经费,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学技能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本辖区内的职业培训工作。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将职业培训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组织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并纳入政绩考核内容,根据培训目标及企业需求,合理安排各项培训任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