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荣获全国性艺术大奖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荣获全国性艺术大奖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报
(浙政发〔2008〕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7年全国性艺术大奖评比中,我省一批优秀项目和艺术家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浙江赢得了荣誉。其中,昆剧《公孙子都》获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称号和文化部第十二届文华大奖,平湖调《白雪遗音》、器乐合奏《越·瓷风》获2007年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群星大奖,浙江小百花越剧团茅威涛获第23届中国戏剧梅花奖“梅花大奖”,浙江昆剧团林为林、浙江婺剧团陈美兰获第23届中国戏剧梅花奖“二度梅”奖,“钱江浪花”艺术团现象及文化直通车的研发获文化部第二届创新奖。
  为鼓励艺术精品的创作生产,促进艺术人才的成长培养,省政府决定,对浙江昆剧团《公孙子都》剧组、绍兴市平湖调《白雪遗音》节目组、宁波市慈溪器乐合奏《越·瓷风》节目组、“钱江浪花”艺术团以及茅威涛、林为林、陈美兰等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