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乌海银监分局《改善乌海市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6〕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乌海银监分局关于《改善乌海市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改善乌海市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市小企业发展迅速,并已形成相当规模,且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支持小企业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拉动消费市场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在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不能满足小企业日益增加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相当一部分小企业反映贷款难。就目前而言,银行贷款仍是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因而可以说,小企业融资难在一定程度上主要表现为贷款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企业方面看,小企业经营风险大,发展前景不明,部分小企业自身素质差,资信情况不透明,抵押担保难。从银行方面看,基层银行授权有限,贷款程序复杂烦琐,考察评估时间长,即使费尽周折取得贷款可能错过商机,加之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移,抓大放小,重约束轻激励,使基层行社存在“惧贷、慎贷”的心理,银行的这种经营理念限制了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已不能完全适应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问题,需要企业、银行、政府、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各国有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转变经营理念,提高认识水平,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注入,把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高到一个新阶段、新水平。为此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更新思想观念,为小企业创造平等的融资环境。首先要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把小企业与大型骨干企业同等对待,积极疏通小企业融资渠道。其次,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社要重视小企业对分散银行贷款风险的积极意义,要把优良小企业作为长期贷款客户群,为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同时,要改善信贷管理,树立贷款营销意识,从“要我贷”、“促我贷”、“引我贷”向“我要贷”、“我能贷”、“我敢贷”转变,主动支持小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