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党办发〔2006〕16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任务。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安排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明确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5月11日
乌海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精神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时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处大案要案。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发现、纠正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使我市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得到应有的保护,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地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