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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江苏省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江苏省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办[2008]1号 2008年1月25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省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出版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解决文化和出版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部署和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2008年在全省继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08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工作主线,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工作平台,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打击各种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为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和文化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行动部署
  2008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确定以下四项主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围绕四项主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扫黄打非”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
  (一)严密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始终将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作为重中之重,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坚决封堵和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误导群众情绪、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攻击党的领导、诬蔑社会主义制度的非法出版物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防止境外政治性出版物流入境内,严禁境内非法印制、刻录、销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防止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做到严密监控、立体防范、露头就打。
  (二)集中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打击侵权盗版活动要做到天天有行动、天天见成效。进一步加强对书报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和印刷、复制、刻录等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深挖非法生产、包装、仓储窝点,持续清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强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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