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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政文〔2007〕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当前,烟花爆竹的产销旺季已经到来。为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政明电〔2007〕1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07〕6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字〔2007〕5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集中力量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销、私储和私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重点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产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产品;私自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易燃易爆产品;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三无”产品,经营或储存含氯酸钾的产品等行为;烟花爆竹合法经营单位安全标准降低、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违法经营等行为。
  三、工作分工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和方面,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各自职责基础上,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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