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许政办[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参考。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许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
一、2007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应急办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一案三制”和自身队伍建设,全面部署基层和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初步搭建起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框架,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总体看,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已制定2018个,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其中,市级制定应急预案36个,县级制定应急预案187个,街道(乡镇)制定应急预案51个,社区(村)制定应急预案32个;全市国有控股企业有22个制定了应急预案,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有199个制定了应急预案,中小学有785所制定了应急预案,幼儿园有141所制定了应急预案。同时,针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演练,全市共进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演练346次。演练工作主要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以及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等方面开展,体现了“统筹安排、重点突出、结合实际、节约资源、简便实用”的原则。
(二)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得到加强
1.深入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一是搞好学习宣传。各媒体集中时间、篇幅进行宣讲报道;基层单位、社区、高危行业企业,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公众普遍了解《应对法》的主要精神。二是指导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基层单位把新法律的贯彻落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融入到对应急管理工作部署中,把法律规定的职责落到实处。三是落实责任。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第七条)的要求,各县(市、区)都制定了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