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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境整治主要工程项目分3大类20个方面进行:
  房屋修缮类:
  1. 住宅楼单元楼道内墙涂料刷新;
  2. 单元楼道扶手、扶栏油漆;
  3. 破损落水管整修、更换;
  4. 破损外墙面、台阶、散水坡修补;
  5. 管理服务用房、车库整修或改扩建;
  地坪设施类:
  1. 小区围墙、栅栏及门岗设施封闭或增设;
  2. 小区内破损支干道路整修,新增、整修侧石、道板;
  3. 小区主入口铺设彩色道板;
  4. 住宅楼四周地坪平整硬化;
  5. 分支雨水管道疏通、整修,破损窨井盖、圈整修、更换;
  6. 化粪池清理;
  7. 垃圾房整修、封闭式垃圾箱增设;
  8. 宣传栏、告示牌增设;
  9. 小区内公共厕所整修;
  10. 小区内路障的清理或整修。
  绿化调整类:
  1. 树木调整,补种各类灌木;
  2. 修剪各类乔灌木;
  3. 草坪铺设、地被植物种植;
  4. 原有景点及休闲健身场所整修、完善;
  5. 封堵院门、恢复绿地。
  (二)专项整治主要工程项目
  1. 小区内雨、污水管道分流及污水管道的疏通与整修;
  2. 小区内7米以上主干道路的整修;
  3. 小区内路灯设施的维修;
  4. 小区内自来水一户一表的改造;
  5. 拆除小区内违法建筑、设施,清理整顿马路市场;
  6. 供电、电信、邮政、广电、燃气等管线和设施设备整理、整修或更新。
  (三)联合执法工作
  对老住宅小区内的违章建筑、院墙开门、马路市场、摊点亭棚、侵占绿地损坏绿化等违章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配套设施整治主要工作项目
  1. 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设施进行清理、清退或调整;
  2. 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实行回购;
  3. 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公建配套设施;
  4. 对清理、清退、调整、回购和补建的公建配套设施明晰产权,办理产权登记和移交使用手续。
  (五)转入物业管理主要工作
  1. 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
  2. 落实整治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3. 建立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综合整治项目管理要求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对列入整治计划的老住宅小区基本状况组织调查,认真拟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标准,做到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一)综合整治项目必须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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