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我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计划,2006年是我市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日
2006年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巩固创卫、创模成果,根据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计划,2006年我市要完成12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任务,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果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按照“市负责整治、区负责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各区政府要把配合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工作重点,突出抓好整治与物业转轨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协作、联合整治”的要求开展工作,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工程管理网络体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总体工作目标
2006年度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完成大观路宿舍、圩墩小区、常钢宿舍、杨柳巷小区等4个小区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的整治转轨工作。整治工作完成后,老住宅小区要基本恢复管理运行功能,并相应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达到环境整洁、生活方便的目标。
三、综合整治工作内容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转轨包括环境整治、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配套设施整治和转入物业管理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整治主要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