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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06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06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2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2006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常州市2006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常州市质量振兴计划》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2006年全市质量振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质取胜,从源头抓质量,广泛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快质量振兴步伐,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我市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武进区继续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活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金坛、溧阳两市全面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确保年底通过市级预验收,力争近年内列入省级验收计划;其他辖区也要根据各自实际,开展“质量兴市”活动。
  2.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主导农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产品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名牌产品90%以上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新增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企业60家以上;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同步提高。
  3.进一步推进名牌创建工作。争取全市新创中国名牌产品5只以上,新增国家免检产品5只以上,新创江苏名牌产品10只以上,市级名牌产品总数保持300只左右。
  4.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全年力争制定江苏省农业地方标准4项、常州市农业地方标准5项、新建4个省级农业示范区;加大对农业标准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力争全年培训不少于100人次;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保护工作,积极培育和保护我市特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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