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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事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乌党办发〔2006〕28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事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8月3日

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事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部、自治区司法厅、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厅发〔2006〕1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1、司法行政基层部门肩负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项职能,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和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了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政策文件。今年3月,自治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随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7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今年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的转型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矛盾纠纷大量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增多,严重影响了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但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司法行政基层组织机构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经费缺乏、基础设施落后,不能很好适应维护稳定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职能得以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构建平安乌海、和谐乌海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各项职能,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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