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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乌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2006年8月30日 乌党发〔2006〕14号)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内蒙古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逐步形成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依法综合治理,强化优质服务,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基本正常,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合力,齐抓共管。
  (二)规范管理,依法惩处。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严厉惩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
  (三)引导扶持,着力治本。切实抓好转变落后生育观念的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有计划地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特别是农区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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