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考核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6〕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06〕2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对2006年度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具体事宜。
一、 考核内容和时间
依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06〕25号)文件要求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为2006年11月14日-2006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考核方法
(一)听取各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书面汇报;
(二)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和相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