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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秋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秋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6〕9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各地方煤矿:
  今年以来全市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发展态势,安全生产基础和日常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市地方煤矿安全欠帐仍然较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煤矿安全问题仍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近日,个别省区接连发生几起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吸取这些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冬明春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内政字〔2006〕34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地方煤矿范围内开展秋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6年11月15日-2007年2月26日,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检查、整改。
  第一阶段:11月15日-12月25日,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跟踪检查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12月26日-2007年1月25日,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前一段时间查出的隐患跟踪检查并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1月26日-2月26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前一段时间查出的隐患跟踪检查并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政府将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全市地方煤矿进行重点检查。一组由市煤炭局副局长吕智山带队,另一组由乌海煤监分局安监专员安利军带队,成员分别由市煤炭局、乌海煤监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组成。
  各区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区煤矿实际组成若干个安全检查组,对辖区内各保留煤矿进行“拉网式”的逐矿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全面、认真、不留死角,责任到人。
  三、检查重点
  1、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煤矿违法生产,或在整合及技改期间边施工边生产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采取巡查、突击检查、夜间抽查、分片包干,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措施,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
  2、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边建设边生产、假技改真生产、假整合真生产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以及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2006-2007年关闭矿井计划目标的通知》规定的十六种应关闭的煤矿,要按照“五个要求,三个毁闭,五条标准”坚决彻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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