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目标
--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部通过认定,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推进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继续整合归并海南区屠宰资源,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
--食品生产领域中28类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28类以外的其他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75%以上;
--全面推行食品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大型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经销食品的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5%以上;大型商场、超市的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力争达到100%;批发店和零售店进货索证索票率分别达到85%和65%。乌达、海南和海勃湾区各建立一个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商场或超市。海勃湾区建立1个绿色市场,乌达、海南区各建立1个绿色专销区(柜),放心店进村达70%以上。
--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业、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具消毒情况合格率达到85%以上;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各区、各相关部门在年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增试点企业,试点企业比例要占行业的30%以上。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
农牧业部门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监管,负责牵头组织种植养殖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组织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建立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三是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积极推进地产葡萄产地编码管理,促进农产品营销品牌化。四是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和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督促引导获证单位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