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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电力、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技术与设备。对我市小洗煤、小白灰、小泡花碱、小冶炼、小化工等产业层次低、生产规模小、污染严重的企业,各区政府要立即制定淘汰计划,限期淘汰。强化电石、铁合金、焦炭、炼铁等行业环境监管,巩固清理整顿成果,有效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各区要按照《乌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充分利用我市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等产业优势,加强产业之间、企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行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构建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市政府已与各区签定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各区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完成本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加强领导,各司其职
  市政府成立“十一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的减排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市总量控制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职责,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各自的减排任务。
  (三)制定计划,落实项目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艰巨,各区要抓紧制定污染物削减实施计划,并根据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各年度开工建设的减排工程项目,把每个指标落实到具体的减排项目上,要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快落实工程项目资金,做到减排工程项目、资金、责任三落实。
  (四)制定考核办法,加强责任考核
  市领导小组根据各区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计划,结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对各区政府、各责任部门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同时报市委组织部作为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任职期间考核工作业绩的依据。各区政府、各责任部门每年年终要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总结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得力、不作为,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罚暂行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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