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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07]62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7]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刻制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上访人员劝返中心印章,现印章已刻妥,从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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