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7〕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49号)的精神,根据《2002-2010乌海市矿产资源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保持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市非煤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制定《乌海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一、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完成该项工作,成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非煤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
  组 长:何永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德林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有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聂瑞声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霍照良 海勃湾区政府区长
      丁欣亮 乌达区政府区长
      陈文库 海南区政府区长
      曹保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于炳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党文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郭金伯 市经委主任
      李 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 毅 市公安局局长
      胡雪峰 市环保局局长
      赵 凯 市煤炭局局长
      赵忠武 市水务局局长
      杨 林 市工商局局长
      董志平 乌海电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曹保全兼,副主任于炳华兼。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矿业权登记、注销手续;市经委负责指导和督办选矿厂、矿产品下游加工企业的清理和整治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制定新选矿厂的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新建选矿厂的审批工作;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注册登记和关闭企业的注销手续;市环保局负责对拟设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市安监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对拟设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公安局负责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拟设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市水务局负责对拟设矿山水土保持方案按权限组织审批;乌海电业局负责切断关闭矿山和选矿厂的供电电源;市监察局负责对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监督检查,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保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各区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区境内整治关闭矿山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