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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7〕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将《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自治区《2007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现对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为契机,以狠刹铺张浪费不良风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提高行政效能为主题,以树新风、提效率、见实效、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市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推动各部门、各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全面提升。
  二、评议范围
  所有政府部门及部分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重点是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公共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单位。
  (一)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
  (1)市本级重点评议部门:发改委、民委、计生委、审计局、财政局、地税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农牧业局(扶贫办)、水务局、林业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科技局、规划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电局、统计局、人防办、煤矿安监局。
  (2)市本级重点评议的窗口单位:市车辆管理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市卫生监督所、市运输管理局、市社保局、市煤炭局、市招生办、市殡仪服务处。
  (二)公共服务行业和单位。
  市本级重点评议的单位:内工大乌海学院、乌海六中、乌海职业技术学校、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通信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人保公司、财保公司。
  三、评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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