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进一步加大挂牌督办和联合督办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进出口、展会、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现有其他相关举报投诉网络机制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工作。
(四)坚决打击商业欺诈。清理整顿非法广告。重点整治在公共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以及医疗服务的虚假广告;夸大增产、杀虫等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广告;以及故意采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宣传商品,误导公众的广告。加强对广告中介行业的管理,强化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媒体的责任,严格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对利用发布虚假广告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各种方式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力规范重点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采血供血行为,防止爱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
(六)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要继续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重点要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区居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广泛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镇(村)和学校活动,严密监控网上传销。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要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七)继续抓好老旧汽车报废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规范老旧汽车报废管理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回收报废汽车,遏制倒买倒卖报废汽车和“五大总成”以及非法拼装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重点整顿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健全老旧汽车强制报废和定点回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