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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三)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
  (十四)加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在全市社区中开展创建“就业和社会保障示范社区”活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街道(乡镇)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加强基础管理,做好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继续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落实工作经费。今年年内在全市所有行政村配备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
  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试点活动,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各类创业人员在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资信评估符合条件者,还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市以上开业指导专家论证通过的人员,对县级以上劳模、再就业先进个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免除反担保手续。对组织起来合伙创业的,其反担保手续可以由主要负责人统一办理。创建信用社区试点活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银行、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定向培训。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培养适应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相挂钩的机制。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培训的,凭其免费提供培训的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用人单位或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提供的就业证明等材料,按国家和省明确的培训收费标准,按照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就业率分段予以补贴,由就业再就业资金列支。
  (十六)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大力推广SYB(创办你的企业)、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模式,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努力做好后续服务。鼓励和引导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开辟城镇失业人员和青年初次创业基地,有关部门要提供技术、信息、市场分析、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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